第一单元增值税法律制度二、低税率与征收率(2016年单选题、多选题)1.低税率(13%)民生方面(1)粮食、食用植物油【提示】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以及经过加工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食用盐知识产品(4)图书、报纸、杂志(5)音像制品(6)电子出版物农业(7)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8)农产品【提示】农产品指的是初级农产品,其中玉米胚芽属于初级农产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工业品(9)二甲醚【例题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是()。(2016年回忆版)A.洗衣液B.文具盒C.杂粮D.蔬菜罐头【答案】C【解析】选项ABD:适用17%的基本税率。【例题2·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的下列货物中,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有()。(2016年回忆版)A.图书B.粮食C.电子出版物D.暖气【答案】ABCD2.征收率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或旧货纳税人具体情形税务处理计税公式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按照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销售旧货(他人用旧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非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销售旧货(他人用旧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非固定资产按3%的征收率征应纳税额=含税售1收增值税价÷(1+3%)×3%【案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016年3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一台机器设备出售,售价103万元(含税)。该设备是甲公司10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增值税税额=103÷(1+3%)×2%=2(万元)。(2)2016年4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一台仪器出售,售价117万元(含税)。该仪器是甲公司5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3)2016年5月10日将自己购进的原材料出售,售价117万元(含税)。该原材料是甲公司5年前购入的,甲公司此项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17%)×17%=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