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非流动资产(二)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考试的重点章节,主要考核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相关内容,近几年的分值一般在15分左右。年份题型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单选题6题6分2题2分7题7分3题3分多选题2题4分1题2分3题6分3题6分综合题1题12分1题12分1题12分合计9题22分4题16分10题13分7题21分本章教材主要变化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具体的说明;2.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补充说明;3.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或摊销的科目进行了变更;4.增加了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本章基本结构框架1第一节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划分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2.基本特征:①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②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③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提示】①通常情况下,能够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②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因而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③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④从投资者角度看,如果不考虑其他条件,在将某项投资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⑤如果符合其他条件,不能由于某债务工具投资是浮动利率投资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浮动利率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3.出售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的会计处理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且在本年度和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不用将剩余部分重分类):(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2)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这种情况主要包括:①因被投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