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合同法律制度(3)︱串讲班-苏苏1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考点17】抵销1.法定抵销:(1)条件:互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到期+主动债权效力完全(2)生效:通知(非要式)自到达对方时生效(同破产抵销权的生效)。(3)效力:溯及于得为抵销之时。(4)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5)不得抵销:故意侵权的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得抵。2.约定抵销: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考点18】提存1.情形:非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应当通知2.效力:毁损、灭失的风险、提存费用、孳息由债权人承担。3.债权人未在提存之日起5年内领取,提存物归国家所有。【考点19】违约责任1.债权人受领迟延: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5_合同法律制度(3)︱串讲班-苏苏2版权所有,侵权必究2.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3.赔偿损失(1)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一方违约,对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采取措施,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4.支付违约金(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可以请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30%),可以请求适当减少。(2)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以向违约方请求赔偿损失。(3)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5.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及时通知+提供证明)注意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不能免责。【考点20】买卖合同的交付问题1.交付地点:约定→协议补充→按合同条款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1)需要运输:交付给第一承运人;5_合同法律制度(3)︱串讲班-苏苏3版权所有,侵权必究(2)不需要运输:知道标的物在某地:该地点;不知道: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2.孳息:标的物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3.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4.一物多卖:(1)普通动产:交付→付款先后→合同成立先后(2)特殊动产:交付→登记→合同成立先后【考点21】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常规交付时转移(没有约定交付地点,需要运输: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路货交易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