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_专题四合同︱21天冲刺串讲班-陈小1om(更多资料+VX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三人加入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法律后果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该债权系原债务人,而非新债务人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021年案例)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禁止转让(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后果受让人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6_专题四合同︱21天冲刺串讲班-陈小2om(更多资料+VX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1)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2)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3)抵销的意思表示溯及于得为抵销之时(因抵销而消灭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追溯到最初可行使抵销之时)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定解除(2020年案例,2017年案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