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晟出品必属精品更多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757123263基础班-王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第五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处【考点3】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3.关于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上述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情形:(1)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上述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非高管的情形规定计算纳税。(2)非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①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②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上述“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6年的情形”的计算公式。【王颖有总结】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高管)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王颖有案例】【案例1】爱丽丝小姐是中国的无住所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居住时间89天,6月份全月工资40000元,在中国工作天数24天,中国企业支付给她36000元,求6月份在中国境内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假设是普通员工:收入额=40000×24/30×36000/40000=28800(元)应纳税所得额=28800-5000=23800(元)应纳税额=23800×20-1410=3350(元)假设是高管:收入额=40000×36000/40000=36000(元)原创不易,侵权必第1境内居住时间纳税人类型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境内支付/负境外支付/负境内支付/负担境外支付/负担累计不超过90天非居民个人交税免税交税不承担纳税义务累计超过90天交税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居民个人交税免税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6年(第7年开始)交税旭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