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第02讲审计业务对立性的要求——经济利益、贷款和担保以及商业关系、家庭和私人关【知识点】经济利益一、一般规定★(一)直接经济利益和间接经济利益直接经济利益是指下列经济利益:1.个人或者实体直接拥有并控制的经济利益;2.个体或者实体通过集合投资工具、信托、实体或合伙组织、或第三方而实质拥有的经济利益,并且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影响其投资决策。间接经济利益是指个人或者实体通过集合投资工具、信托、实体或合伙组织、或第三方而实质拥有的经济利益,但没有能力控制这些投资工具,或者影响其投资决策。(二)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导致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下列因素:1.拥有经济利益人员的角色;2.经济利益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3.经济利益的重要程度。二、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和防范措施★★★(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对独立性的考虑1.不得在下列实体中或情形下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审计客户;控制审计客户的实体并且审计客户对该实体重要;通过继承、馈赠或因企业合并等情况,从审计客户获得。2.除非同时满足条件,否则不得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的:(1)受托管理人、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两者的主要近亲属,会计师事务所均不是受托财产的受益人;(2)通过信托而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的经济利益对于该项信托而言并不重大;(3)该项信托不能对审计客户施加重大影响;(4)受托管理人、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两者的主要近亲属,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审计客户经济利益的投资决策没有重大影响。注意:第一,作为受托管理人应满足的条件;第二,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并且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应满足的条件。3.如果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退休金计划,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注意:第一,项目团队不仅包括为执行审计业务成立的项目组的人员,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网络所中能够直接影响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人员。第二,主要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二)对与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同处一个分部的其他合伙人及其主要近亲属、为审计客户提供第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审注意: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所处的分部并不一定是其所隶属的分部。当项目合伙人与审计项目组的其他成员隶属于不同分部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定项目合伙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