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第04讲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知识点21.3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管理和实现审计质量的领导责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审计项目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为审计项目组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对诚信和高质量的重视,明确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行为期望。实务中,审计项目合伙人可以将设计或实施某些审计程序、执行某些审计工作或采取某些行动的任务分配给审计项目组其他成员,但审计项目合伙人仍然应当通过指导、监督这些审计项目组成员并复核其工作,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总体责任。在签署审计报告前,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其已经对管理和实现审计项目的高质量承担责任。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定下列事项:1.审计项目合伙人已经充分、适当地参与了审计项目的全过程,能够确定审计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是适当的;2.考虑了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与之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二、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通过观察和必要的询问,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对审计项目组成员违反相关职业道要求或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政策和程序的情形保持警觉。如果审计项目合伙人注意到某些事项可能对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产生不利影响,应当对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利用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或其他来源的相关信息,对这些不利影响作出评价,并采取适当行动。在签署审计报告之前,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负责确定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包括独立性要求)已经得到遵守。三、客户关系和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如果审计项目组在接受或保持某项客户关系或审计业务后获知了某些信息,并且如果这些信息在接受或保持之前获知,可能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拒绝接受或保持该客户关系或审计业务,则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立即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该信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合伙人能够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动。四、业务资源如果审计项目合伙人确定所分配的资源或审计项目组能够获取的资源对于审计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说是不充分、不适当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采取适当的行动,包括与适当的人员沟通,以向审计项目组分配或提供额外的资源或替代性资源。审计项目合伙人应当确保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以外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