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第02讲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下列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一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二是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1.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的商品:(1)该商品本身能够明确区分,即从物理层面是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当客户能够使用、消耗或以高于残值的价格出售商品,或者以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其他方式持有商品时,表明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获益。例如,企业通常会单独销售该商品等。(2)在合同层面继续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彼此之间可明确区分,可单独区分,即转让该商品的承诺在合同中是可明确区分的。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①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进行整合,形成合同约定的某个或某些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说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是不可明确区分的。例如,甲公司为客户建造一栋写字楼的合同中,企业向客户提供的单项商品可能包括挖地基、购买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提供建造服务等,虽然这些单项商品本身都能够使客户获益(如客户可将这些建筑材料以高于残值的价格出售,也可以将其与其他建筑商提供的材料或人工等资源一起使用),即从物理层面是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但是,在该合同下,甲公司向客户承诺的是为其建造一栋办公楼,而并非提供挖地基、购买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提供建造服务等,甲公司需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这些单项商品进行整合,以形成合同约定的一项组合产出(即写字楼)转让给客户。因此,在该合同中,挖地基、购买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提供建造服务等商品彼此之间不能单独区分,即从合同层面是不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应将合同中承诺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作为单一履约义务进行会计处理。②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