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会第08讲转租赁、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融资租赁处理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知识点】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一)转租赁转租情况下,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通常都是单独协商的,交易对手也是不同的企业,准则要求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分别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会计处理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在对转租赁进行分类时,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中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如作为租赁对象的不动产或设备)进行分类。原租赁资产不归转租出租人所有,原租赁资产也未计入其资产负债表。因此,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其控制的资产(即使用权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作为承租人已经按照租赁准则采用简化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将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例题·计算分析题】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原租赁),租赁资产为2000平方米的办公楼,租赁期开始日:2×20年1月1日;租赁期:2×20年1月1日——2×24年12月31日,共5年。在第3年年初,甲公司将该2000平方米办公楼转租给丙公司,期限为原租赁的剩余3年时间(转租赁)。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要求:甲公司(原租赁承租人)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正确答案』甲公司应基于原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转租赁的期限覆盖了原租赁的所有剩余期限,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判断其实质上转移了与该项使用权资产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甲公司将该项转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1)终止确认与原租赁相关且转给丙公司(转租承租人)的使用权资产,并确认转租赁投资净额;(2)将使用权资产与转租赁投资净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损益;(3)在资产负债表中保留原租赁的租赁负债,该负债代表应付原租赁出租人的租赁付款额。在转租期间,中间出租人既要确认转租赁的融资收益,也要确认原租赁的利息费用。【例题·综合题】(2020年)甲公司是一家大型零售企业,其20×9年度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9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向乙公司租入A大楼一至四层商业用房用于零售经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商业用房的租赁期为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乙公司有权在租赁期开始日5年以后终止租赁,但需向甲公司支付相当于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每年租金为25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如果甲公司每年商品销售收入达到或超过100000万元,甲公司还需支付经营分享收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