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2讲对外贸易制度、外汇管理制度三、对外贸易制度(一)《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三)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1.原则:自由进出口。2.例外:(1)一般限制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①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②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③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④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⑤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⑥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⑦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⑧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⑨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2)安全限制①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第1外贸经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经营无需专门许可。备案登从事货物或技术贸易的外贸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否则,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国营贸易管理①国家只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②国营贸易一般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国营贸易企业,不等于国有企业),同时允许部分数量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③此类货物应当是明确和公开的,通过目录的方式让公众周知。原则①统一管理原则:商务部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②公平自由原则;③平等互利原则:地位平等。④区域合作原则;⑤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一国(给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个人、企业、商品等的待遇不低于给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最惠国)的相应待遇。⑥互惠对等原则。指我国给予另一国某种待遇或者对其采取某种措施,以该国给予我国相应待遇或者对我国采取相应措施为前提。适用范围适用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适用地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单独关税区)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维护国家安全。②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