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第05讲应纳税额的计算、清算、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知识点3】应纳税额的计算(含清算)一、税额计算一般方法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一)土地增值税的一般计算步骤:1.扣除项目合计=∑5/4/3/2(选择,计算)2.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13.增值率=土地增值额2÷1(找税率,记)4.应纳税额=2×税率-1×速算扣除系数(二)增值额的评估确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4.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计算问答题·2020年(节选)】——新建项目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地在甲市,2020年5月对其在乙市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项目相关资料如下:(1)2019年3月以24000万元竞得国有土地一宗,并已按规定缴纳契税。(2)2019年4月起,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万元,开发费用6400万元。(3)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归属于该项目利息支出3000万元。(4)2020年4月整体转让该项目,取得不含税收入7500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计算土地增值税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共计3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说明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原因。(2)回答该项目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地点。(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项目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项目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金额。(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项目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计算该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正确答案』(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2)房地产项目所在地。(3)允许扣除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4000+24000×5%=25200(万元)(4)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3000+(25200+15000)×5%=5010(万元)(5)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25200+15000+5010+360+(25200+15000)×20%=53610(万元)(6)增值额=75000-53610=21390(万元)增值率=21390÷53610×100%=39.9%第1注册会计师-税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为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21390×30%=6417(万【计算问答题·2018年】——存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