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营业收入明细表:(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2)检查以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使用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Step1:主要关注从余额、比率等方面利用报表勾稽关系、年度间、本年内各月份间、行业间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详见“对收入确认存在的舞弊风险的评估”;Step4:如果差异额超过确定的可接受差异额,注册会计师需对差异额全额进行调查,而非仅对超出可接受差异额的部分进行调查。3.检查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注意对会计准则的运用,即对不该确认收入却进行了收入确认等情形的判断)4.检查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由于合同标价不一定代表交易价格,被审计单位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等确定交易价格。程序: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询问价格确定方法、阅读合同并检查管理层的处理等方式检查交易价格。5.核对收入交易的原始凭证与会计分录。(重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凭据)(1)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中的会计分录为起点,检查相关原始凭证,如订购单、销售单、出库单、验收单、发票等(检查已入账营业收入“发生”)(逆查—高估)(2)检查订购单和销售单,用以确认存在真实的客户购买要求,销售交易已经过适当的授权批准。(3)销售发票存根上所列的单价与经过批准的商品价目表进行比较核对,发票中列出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和客户代码等,则应与出库单进行比较核对,尤其是由客户签收商品的一联,确定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易,可以确认收入。(4)检查原始凭证中的交易日期,以确认收入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6.从出库单中选取样本,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顺查—低估)以出库单为起点,追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以确定是否存在遗漏事项(完整性认定)。采用此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能够确信全部出库单均已归档,这一点一般可以通过检查出库单的顺序编号来查明。7.结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函证程序,选择客户函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