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9讲承兑、保证、汇票的付款及追索权(四)承兑★★★【例题·单选题】(2020)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票据法上主债务人的是()。A.汇票承兑人B.支票出票人C.支票付款人D.汇票出票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五)保证★1.记载事项举例:若C欠缺行为能力;若C的签章被伪造;【例题·案例题】(2017改编)2017年2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0万第12.效力①汇票保证人的票据责任从属于被保证人的债务,与被保证人负有同一责任;②汇票保证人的票据责任不随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原因无效而无效,只有当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欠缺票据形式要件而无效时,保证人的票据责任才能解除;(注意案例)③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绝对必表明“保证”的字样、保证人的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签章相对必要①被保证人的名称。未记载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②保证日期。未记载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附条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概念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给请求人的票据行为提示期限①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法律效力①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②持票人即使未按期提示付款或依法取证,也不丧失对承兑人的追索权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面上签章。3月1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票据转让于工程验收合格后生效。”后丙公司施工的装修工程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4月10日,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丁公司随即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并在汇票背书人栏内记载“不得转让”字样。5月10日,戊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庚公司,用于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但未在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庚公司名称。庚公司因发现汇票上有“不得转让”字样,遂要求戊提供担保,戊找自己的子公司B公司提供保证,B公司与庚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就戊公司对庚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B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