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10本票、支票八、本票★★【例题·多选题】(2018年)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本票为见票即付的票据B.本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C.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本票仅为银行本票D.本票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本票的收款人名称,属于本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将导致出票无效,不能授权补记。九、支票★★★第1记载绝对必要①表明“支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记载事项绝对必要①表明“本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确定的金额;④收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相对必要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出票地: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见票付款①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②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例题·多选题】(2019)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支票的下列记载事项中,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有()。A.收款人名称B.付款人名称C.出票日期D.票据金额『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丙自己补记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选项B正确,支票的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进行提示付款,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丙对甲的票据权利为出票日起6个月。票据法分则小结第2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出票日期;⑥出票人签章相对必要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出票地: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授权补记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付款★★①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而非支票本身无效。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空头支票出票人的存款金额不足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