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3讲破产申请的受三、破产申请的受理(一)关于债务人的异议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以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提或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异议不成立的情形:1.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解的;2.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人)是否享有债权提出异议,但又不能提出反驳的证据和理由;3.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人)享有债权的数额提出异议,但对部分债权无争议,且债务人对该部分丧失清偿能力;4.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人)的债权是否存在担保提出异议;5.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注意】如果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破产原因消失的,不影响破产案的受理与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债务人可以通过和解、重整等方式结束破产程序。(18案例考查)(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受理后产生6项效力)★★★【例题·案例题】(2017)A公司被申请破产,法院做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在管理人接管A公司、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期间,发生如下事项:(1)C公司欠A公司的20万元货款到期,C公司经理在得知A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因被A公司经理收买,直接将货款交付A公司财务人员。A公司财务人员收到货款后,迅速转交给A公司的股东。(2)A公司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向债权人D公司清偿10万元债务,A公司此前为担保该笔债务而以市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也因此解除。管理人清理债权债务时还发现,A公司的部分财产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多宗民事诉讼案件中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要求:(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C公司向A公司财务人员交付20万元货款的行为是否产生债务清偿效果?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C公司向A公司财务人员交付20万元货款的行为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效果。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本题中,C公司经理在得知A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直接将货款交付A公司财务人员,使其他债权人受到损失,所以此行为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效果。第1对象效力效力1:对债务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