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8讲抵销权、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四、抵销权(向管理人主张)★★★(注意案2.不可抵销的情形(五种):(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已知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而负担债务: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以抵销方式个别清偿上述债权的,抵销无效。(3)已知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而取得债权: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第1.行使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注意(1)无论是否到期,也无论债务的品质和种类是否相同。(2)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以抵销方式个别清偿上述债权的,抵销无效。(4)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等相抵销。(5)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对债务人所负的【例题·案例题】(2013)自2012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2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4)2011年10月,A公司欠刘某专利转让费29万元到期未付;2012年12月20日,刘某将该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G公司。G公司现提出:以该债权与其所欠A公司的30万问: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例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A.甲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同时又是债务人股东,在债务人破产时,甲尚有100万元B.乙享有债务人120万元的债权,但在听说债务人申请破产后,购买了债务人100万元的货C.丙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从另一债权人手中以六折的D.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继续向债务人提供了100『正确答第注册会计师-经济『答案解析』债务人的股东欠缴出资、抽逃出资的,与其债权不能抵销,所以A错误。债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