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3重整程序、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第七重整程序第1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重整相关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整。选项A表述错误。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选项B表述错误。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选项C表述正确。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选项D表述错误。2.【单选题】(2019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主体是()。A.债务人B.管理人C.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组D.人民法院『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执行。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3.【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法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A.在债务人或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后,可以继续申报债权B.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C.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D.债权人失去债权申报的权利第2注册会计师-经济『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时:(1)在债务人或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后,可以继续申报债权;(2)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受偿权利;(3)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选项D表述错误。4.【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期间的表述,错误的是()。A.重整期间不包括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的执行期间B.重整期间内,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C.重整期间内,债务人可以为继续营业而借款,但不可以债务人财产为该借款设定担保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