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4讲科创板首发程序、股票承销4.在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程序(1)注册制科创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适用注册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后,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向交易所申报。(2)具体流程①董事会应当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请股东大会批准。②股东大会的决议包括: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③发行人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注册文件申请受理之日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④交易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当日,发行人应当在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的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解释】招股说明书是要约邀请。⑤交易所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形成审核意见。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注册申请文件;以及交易所按照规定对发行人实施现场检查;或者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同意的,将注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不同意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的审核决定。⑥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发行注册主要关注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解释】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的基础问题证监会不再关注。⑦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以及证监会要求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证监会认为交易所对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事项未予关注或者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据明显不充分的,可以退回交易所补充审核。补充审核后,交易所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重新向证监会报送资料,20个工作日的注册期限重新计算。【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