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3.税款预缴分支机构分摊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其中:所有分支机构应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记忆贴士】分支机构分摊比例=A/∑A×0.35+B/∑B×0.35+C/∑C×0.30A:营业收入B:职工薪酬C:资产【典型例题】已知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投资分支机构和A、B两省的二级分支机构有关资料如下:相关项目及金额二级机构及合计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投资分支机构2000020011000A省分支机构4000050015000B省分支机构5600064026000合计金额11600013405200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2)计算投资分支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3)计算总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4)计算总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答案解析』(1)投资分支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20000/116000)+0.35×(200/1340)+0.3×(11000/52000)=17.60%(2)投资分支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000×17.60%×50%=176(万元)(3)总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元)(4)总机构2020年第一季度预缴中央国库的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元)五、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2.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