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第12讲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第六节税收优惠知识点:免征与减征优惠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分清免征和减半征收的范围企业从事下列项目取得的所得,减半征收:(1)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例题·多选题】企业从事下列项目取得的所得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A.种植花卉B.远洋捕捞C.海水养殖D.种植中药材『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所以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3免3减半1.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3免3减半;2.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3.企业投资经营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采用一次核准、分批次(如码头、泊位、航站楼、跑道、路段、发电机组等)建设的,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每一批次为单位计算所得,并享受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优惠:a.不同批次在空间上相互独立;b.每一批次自身具备取得收入的功能;c.以每一批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3免3减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3免3减半;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待遇。(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基本政策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25%的适用税率减半征收。2.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