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晟出品必属精品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第02讲摸底试卷(一)单选题(二)1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三家公司拟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记载的下列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认股人一旦认购股份就不得抽回股本B.由某银行代售股份和代收股款C.公司章程由创立大会通过D.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公司股份总数的3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因此选项A错误。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因此选项B说“银行代售股份”,错误。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因此选项C正确。原则上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因此选项D错误。【点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应召开创立大会。另外,发起设立可以分期出资,募集设立不能分期出资。15.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甲乙各出资10%,丙丁各出资40%,甲乙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公司解散的说法错误的是()。A.任何一个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达到提起诉讼解散公司的要求B.A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都做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甲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当受理C.由于甲丙不合,A公司连续两年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乙丁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当受理D.由于甲丙不合,A公司持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乙丁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当受理『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公司法》第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