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第02所有权【考点三】所有权1.考点解析2.◆考情分析14案例;15多选、案例;16单选;17单选;19案例;20多选、案例,21单选◆重点提示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制度。3.习题精讲【例题·单选题】(2021年)下列属于按份共有的是(A.夫妻共同财产B.村民家庭承包鱼塘C.兄弟合买房屋D.未分配遗产『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例题·多选题】(2015)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没有特别约定时,下列转让挖掘机的行为中,有效的有()。A.甲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乙、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B.甲、乙将挖掘机转让给辛,丙、丁、戊、庚均表示反对C.乙、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表示反对D.丙、丁、戊、庚将挖掘机转让给辛,甲、乙均表示反对『正确答案』AB第1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977945028注册会计师-经济『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乙、丙、丁、戊、庚的共有份额合计为1/3,甲的份额为2/3,因此对于甲的转让以及甲、乙的转让行为均有效,选项A、B均正确;选项C和选项D中,由于甲或甲、乙的反对,使得其他共有人的转让行为归于无效。【例题·单选题】(2016)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场价出卖于丁并已交付,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A.经乙和丙中一人追认,丁即可取得该画所有权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取得该画的所有权C.丁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须以乙和丙均追认为前提D.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丁是善意、支付合理对价、标的物已交付的买受人,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其他共有人是否追认,丁都取得所有权。【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共有一辆车,份额比例为10%、20%、30%、40%,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丙欲将份额转让给戊,戊一次性支付5万元,共有人对份额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