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苏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考点2与保证有关的破产债权申报★【学习提示】该部分内容有难度,需要分析清楚思路,结合图示理解相应法条。一、债务人破产1.债权人先申报(1)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保证人(连带债务人)不能再申报债权。(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3)债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请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债权人先找保证人(1)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对于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其清偿保证债务。(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一般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人追偿。3.保证人先申报(1)保证人(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注意】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但有权就债权人通过破产分配和实现担保债权等方式获得清偿总额中超出债权的部分,在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请求债权人返还。(2)保证人(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4.均未申报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担保人,致使担保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担保人就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因自身过错未行使追偿权的除外。原创不易,侵权必究(更多资料+VX第1基础班-苏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二、保证人破产1.能否申报?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2.申报多少?(1)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额应予提存,待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3.能否追偿?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三、债务人和保证人均破产1.债务人、保证人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链接】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