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球-基础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二、债权人委员会(类比“监事(一)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1.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提示】常设机构、意定机构、监督职责。2.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1.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2.债权人会议可以依照规定,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部分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1)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2)监督管理人;(3)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债权人会议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权,委托其行使债权人会议所有职权。【提示】鉴于债委会监察人的定位,有些因为可能利益冲突不能授权(如核查债权),有些重大事项决议应由债权人会议决议不能授权(重整方案、和解方案、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以及不宜由债委会行使的权利(如选任和更换债委会成员)【例题·2021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下列职权中,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是)。A.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B.核查债权C.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D.通过和解协议【答案】C【解析】债权人会议可以依法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但不得作出概括性授权,委托其行使债权人会议所有职权:(1)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2)监督管理人;(3)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后)。(二)债权人委员会职务执行1.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2.债委会决议规则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所议事项应获得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作成议事记录。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对所议事项的决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记录中载明。3.债委会接受监督、指导债权人委员会行使职权应当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以适当的方式向债权人会议及时汇报工作,并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导。4.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