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基础班-王颖考前精准押题微信:2757123263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考点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二)免税收入(其实就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1.国债利息收入情形税务处理企业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企业转让国债,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国债金额:按照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国债转让损益国债转让收益(损失)=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购买国债成本-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交易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企业转让国债取得的收益(损失)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中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王颖有提示】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上述免税投资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明显投机行为)。如果被投资方是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股票的公司,也就是非上市公司,没有持股期限的要求,通通免征企业所得税。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1)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宗教院校等)(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生息不用于分配。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页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基础班-王颖(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