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基础班-张亦第一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税收优惠(P395-39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基本原理:并非利用土地营利(或国家鼓(一)法定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提示】举行宗教仪式用地和宗教人员生活用地免税;供公共参观游览用地和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免税,但附设的影剧院、茶社、饮食部、照相馆等经营用地不免税。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提示】直接用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税;但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不免税。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购买其他单位开山填海和改造废弃土地不享受免税)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8.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征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征税。10.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1.对企业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2.到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和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生活和办公区以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适用该优惠政策。(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的减免税项目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纳税用途是否征税举例①非营利单位公共用×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自身业务自用地×机关、团体、军队、事业单位、非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