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马兆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2.债权出资要求:(1)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2)经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3)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4)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已经作出分割。3.货币出资要求: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4.非货币财产出资要求: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并且要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1)【未评估的处理】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贬值的处理】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处理】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此时,出资人主张享有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题·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A.1月7日B.1月5日C.6月6日D.5月31日【答案】A【解析】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1月7日)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的处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处理】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基础班-马兆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2三、股东违反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