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泉春-基础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第五个人所得税本章考情分本章属于CPA税法较为重要的一章,从历年的试题来看,本章平均分值在10分左右。2019年本章内容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重新编写,2021年和2022年本章又收录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几个公告和文件,将本章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还需重点关注部分记忆性的考点,如税目辨析、税收优惠、所得的自行申报等,这些内容尽管比较琐碎,但在客观题中较易拿分。在主观计算中,尽管个人所得税各项所得知识点较多,但各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对独立,对几个特别计算掌握了计税依据,也是不易丢分的。个人所得税中的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易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组合,考生在复习时也需要予以关注。2022年教材主要变1.新增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2.新增持有权益性投资的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税;3.将居民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单独计税的规定延期到2023年;第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一、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案例】某纳税人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原来是在中国境外居住,但是在这些原因消除之后,如果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尽管该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甚至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纳税人分类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义主要人群居民个人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②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都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①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没有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非居民个人不符合居民个人判定标准的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没有在中国境内居住,或者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