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马兆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1★【知识点一】权力机构——股东(大)会(3)作出决议权:包括:①增减资本的决议;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③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的决议。【提示】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行使的是决定权;董事会对上述事项一般只有建议权。(4)修改章程权。★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1)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2)审议公司在一年之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审议批准下列担保行为: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③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④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⑤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二、议事规则1.会议形式——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1)定期会议: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临时会议:①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②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第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第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A.总经理基础班-马兆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第2B.董事长C.1/3以上董事D.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答案】CD【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