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讲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基础班-佘倩第二契税【学习目标】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契税的征税范围如何确定?2.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不同方式下,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3.可免征契税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免征或减征的情形有哪些?4.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政策为何?5.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相关的契税政策如何规定?6.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如何确定?发生哪些情形纳税人可申请退税?不动产相关业务涉及的税种【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1.纳税义务人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1)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2)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①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土地使用权转让;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2.征税范围第1征税范围计税规则土地使用权出让承受人缴纳契税(出让方不缴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受让方缴纳契税(转让方应缴土地增值税)【提示1】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提示2】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房屋赠与房屋受赠人按规定缴纳契税【提示】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涉税环节涉税主体涉及税种交易环节转让方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承受方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保有环节持有方保有自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保有租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第52讲契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基础班-佘倩【知识点2】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1.税2.计税依据(1)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实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价格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新增)(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的差额;(新增)(3)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新增)(4)不同权属转移方式下契税的计税依据(均不含增值税)(调整)第2具体情况税务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以划拨经批准改为出让方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