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球-基础第六章公司法律制第五单元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单元考情分析2021年2020年2019年ABABAB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考核分值0.00.00.00.00.00.0公司法律制度章节框架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计划生育、一子绝孙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提示】有条件的连带责任。【例题·2016年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C.一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D.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答案】B【解析】(1)选项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而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2)选项B: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对公司债务通常只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陈小球-基础第六章公司法律制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时,股东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选项C:有关一人公司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的规定,已因《公司法》修订而取消。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提示】注意股东的特殊身份:如该国有独资公司再设立有限公司,被设立的有限公司仅为“一人有限公司”而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