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张亦第二章增值税第九节税收优惠(★★★)二、“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P112-121)(一)主要免税项目——房地相关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针对农村)。个人出售自购住房(北上广深非普满2差额征,其他满2免)。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包括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拓展1】涉房增值税问题王女士想为自己儿子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均无北京户籍,在北京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刚满4年(连续60个月有资格),不具备在北京购房资格。王女士便以哥哥名义在北京购房。1年之后,自己儿子具有买房资格了,再通过赠送过户到儿子名下。买房时价款500万元,过户时市场价600万元。请计算完成过户双方需缴纳的税款,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城建税7%,北京市契税3%)。直接赠予,不满足直系亲属免增值税和个税,王女士哥哥需缴纳增值税=600÷(1+5%)×5%=28.57万元;城建税及附加=28.57×(7%+3%+2%)=3.43万元;儿子缴纳契税=600÷(1+5%)×3%=17.14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600÷(1+5%)-17.14)×20%=110.87万元(个人受赠不动产不得核定征收,再销售时减除原捐赠人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总税负160.01万元。【拓展2】涉房增值税问题王女士想为自己儿子在北京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均无北京户籍,在北京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刚满4年(连续60个月有资格),不具备在北京购房资格。王女士便以哥哥名义在北京购房。1年之后,自己儿子具有买房资格了,再通过赠送过户到儿子名下。买房时价款500万元,过户时市场价600万元。请计算完成过户双方需缴纳的税款,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城建税7%,北京市契税3%)。直接赠予,总税负160.01万元。如采用两次赠与,两次均免个税及增值税,完成赠与只需负担两次契税,合计税负=17.14×2=34.28万元,节税125.73万元!【拓展3】涉房增值税问题承上例,王女士以哥哥名义在北京购房,希望1年之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