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班-马兆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原创不易,侵权必究买新课加VX:第1本章重点总结4.保证期间与保证诉讼时效:(1)保证期间:先约定后法定,法定期间6个月;保证诉讼时效:只有法定,没有约定,法定3年。(2)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没有中止、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3)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责任免除;保证诉讼时效届满,保证人的责任并未免除,债权人只是丧失对保证人的胜诉权。5.保证诉讼时效的起算:(1)一般保证→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2)连带责任保证→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6.主合同对保证责任的影响(1)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务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变更主合同内容——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八)定金1.定金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以适用。2.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六、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1.合同的变更——主体不变、内容变。合同的转让——主体变、内容不变。2.债务转让、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经对方同意。债权转让、债务加入——通知对方。3.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任何第三人(无论第三人是否善意)。4.债权转让中→符合条件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转让中→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5.在债务转让中,债权人的默示视为不同意;在债务加入中,债权人的默示视为同意。6.在债务的加入中,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的区别:(1)债务人是否免责不同:债务转移——原债务人免责;债务加入——原债务人不免责。(2)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不同: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债权人的默示视为不同意。债务加入——无须债权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的默示视为同意。8.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1)债务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