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学习目标知识体系实训项目主要内容同步测试第三章保险概论了解与保险原则有关的专业术语的涵义理解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近因的认定、损失补偿原则的实现方式及量的限定掌握保险利益的确定和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方法能运用近因原则判断风险与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损失补偿额第三章保险概论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三章保险概论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主要内容案例导入第三章保险概论引导案例分析李国英2004年5月10日为其公公王山松投保10期死亡保险1份,指定王山松的11岁的孙子王小林为受益人。2006年1月,李国英与被保险人的儿子王传因感情破裂离婚,王小林由王传抚养,离婚后李国英仍自愿缴纳保险费,从未间断。2007年1月20日,被保险人王山松因病身故。3月,李国英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与此同时,王传提出被保险人是他的父亲,指定受益人又是由他抚养的,应由他作为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李国英则认为投保人是她,交费人也是她,而且她是受益人王小林的母亲,也是合法的监护人,这笔保险金应由她领。人寿保险公司认为:李国英为王山松投保时虽然有保险利益,但离婚后不再是王山松的家庭成员,已失去保险利益,故保险单随婚姻解除而失效,应按无效保单处理。李国英为此将该人寿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呢?第三章保险概论第三章保险概论李国英保险公司王传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二、保险利益具备的条件三、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与意义四、保险利益在各险种中的应用第三章保险概论保险利益,又称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则是指为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一、保险利益的含义第三章保险概论(一)必须是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二)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三)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二、保险利益具备的条件第三章保险概论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吗?三、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与意义四、保险利益原则在各险种中的应用(一)在财产损失保险中的应用1.确定保险利益的依据(1)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2)财产保管权、承运权、承包权和承租权(3)财产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第三章保险概论2.保险利益时效特殊:海洋运输货物保险3.保险利益变动王某以自己的车作抵押向刘某借款,刘某对该车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