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教育局六盘水人社局发〔2016〕218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文件各县、特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钟山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中小学: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有关工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16〕143号)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审核问题从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执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推荐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要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核实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重点核实以下情况:(一)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教育教学业绩成果、科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效;(三)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四)行业准入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论文或著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论文需自行提交—2—“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六)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否按期年审;(七)基层工作经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八)申报人属于何种申报类别(正常晋升、转评或破格);(九)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十)申报材料是否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16〕143号)要求整理、装订,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二、其他有关具体事宜(一)今年中小学教师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截止到2016年9月20日结束,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不予受理。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执行。(二)今年基层小学、幼儿园教师可申报认定基层副高级职务,有关规定按《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执行,任职条件、业绩成果参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