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行政赔偿概述•一、概念: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进行赔偿的制度。•1.侵权主体是行政行使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侵权损害所给予的赔偿;•3.其责任主体为国家;•4.赔偿请求人是遭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标准在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2.无过错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必须给予赔偿。•三、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要素第二节行政赔偿的范围•一、法定范围•(一)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2.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侵犯财产权行政赔偿•(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没收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三、行政赔偿责任的免除•(一)概述•是指损害事实发生后,如果具有某些法定的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的事•实和理由存在,就可以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二)行政赔偿责任的免除范围•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责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其他情形第三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请求的提出•(一)行政赔偿请求人•(二)行政赔偿请求提出的路径•1.单独提起赔偿请求•2.一并提起赔偿请求•二、行政赔偿的行政处理程序•(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的处理•1.受理;2.审查;3.选择赔偿方式;4.签订赔偿协议或作出决定;5.支付赔偿金;6.对不服赔偿决定的救济•三、行政赔偿后的追偿程序•概念: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依法赔偿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损失后,依法责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的追究程序。第四节行政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