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合同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及种类第二节保险合同的要素第三节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第四节保险合同的保全与终止第五节保险合同的解释第六节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的概念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一)合同合同也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目的,以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三章保险合同(二)与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保险经济保障的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法》第10条第1款:“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三章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一)有偿性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的代价一般合同实行的是“等价有偿”原则保险合同实行的是“对价有偿”原则(二)保障性就形式而言,保障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有形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无形保障则体现在精神方面。就保障性而言,个别保险合同保障性是相对的;全部保险合同的保障性是绝对的第三章保险合同(三)双务性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都承担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利,而对他方当事人只发生义务保险合同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四)附合性附合合同又叫依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事先印就好标准合同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与舍的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合合同第三章保险合同(五)射幸性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典型的射幸合同。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就单个保险合同而言的,而且也是仅就有形保障而言的。(六)最大诚信性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应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为基础信息的不对称性使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它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第三章保险合同三、保险合同的种类(一)按照保险标的不同分类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其标的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产以及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第三章保险合同(二)按照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