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农结合的通知》的要求,为扎实做好校农结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乡(镇、街道)中心校通知辖区内开设食堂的学校(含直属学校、幼儿园)填写《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采购情况统计表》(附件1),单位以公斤计算;中心校填写《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采购情况汇总表》(附件2),单位以吨计算。2.汇总表经中心校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与附件1、附件2电子档一并务必于2017年11月8日17:00前将发送到1013210710@qq.com邮箱,联系人:姜莲,联系电话:36364323.此表请各级各类学校实时登记,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采购情况统计后交中心校,各中心校每月8日前按要求汇总上报到盘州市教育局扶贫办,逾期未报送或漏报的单位,盘州市教育局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追责。附件:1.《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采购情况统计表》2.《学校食堂常用农产品采购情况汇总表》盘州市教育局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