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学年“三区”支教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校(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学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66号),请各单位结合以下意见做好我县2016学年“三区”支教教师2017年春季学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并以此作为“三区”支教教师2017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发放依据,确保我县“三区”支教工作顺利开展。一、请各受援学校、派出学校结合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三区”支教教师的考核工作,参照附件2《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办法》逐项进行考核,做实师生评议,客观评定等次。二、资料收交:“三区”支教教师填写附件3《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表》,经受援学校和派出学校签字、签章后,由受援单位(乡、镇、街道中心校或县直校、园)将“三区”支教教师的考勤记录、师生评议结果、考核表、选派教师工作总结、优秀教师现实表现材料及附件4《盘县教育系统2016学年“三区”考核材料(内含6个附件)》(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于2017年7月3日-7日报政工股510室。三、各单位考核工作完成后,依据考核合格结果发放补助资金,“三区”支教教师补助资金发放事宜另行通知。四、有关要求1.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严控按有关考核程序做实考核工作。2.有关“三区”支教及轮岗交流“支教”资料统一由受援单位报送,政工股不接纳个人业务。3.专项资金到账后,派出学校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政工股:卢征伟电话:3636881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学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66号)2.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办法3.贵州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教师考核表4.盘县教育系统2016学年“三区”考核材料(内含6个附件)盘县教育局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