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证券市场及其制度目录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第三节证券监管部门第四节证券法规及交易规则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一、证券市场的概念广义的证券市场是指有关股票、债券、基金单位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产品进行发行和交易活动的场所;狭义的证券市场,则仅指投资者将在发行市场上取得的证券再次乃至重复多次在投资者之间不断买卖的场所,也即证券交易或流通市场。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二、证券市场的分类(一)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指证券发行者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募集资金,按照法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向投资者发售证券所形成的市场;证券流通市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指就已经发行的证券进行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证券市场股票市场是指以股票作为对象进行发行和买卖的市场,它是最典型、最古老的证券市场,属于长期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是指发行和买卖债券所形成的市场。基金市场是指基金证券发行和流通的市场。衍生证券市场是指就衍生证券的发行和买卖所形成的市场。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三)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也称有组织的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指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正式的证券交易所为固定地点集中进行交易的市场,它是证券流通市场的核心。场外交易市场是指未上市或已上市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四)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第二板”,是与一板市场相对应而存在的概念,主要针对中小成长性新兴公司而设立,其上市要求一般比“一板”宽一些。第一节证券市场的范围(五)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市场与非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市场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市场是指在专门设置的场所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上市证券进行交易的市场,典型的是证券交易所。非集中竞价的证券交易市场则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委托经纪人或双方直接以协定议价的方式对上市或未上市证券进行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一、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①公司(企业)②政府和政府机构③金融机构第二节证券市场参与者二、证券投资人(一)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