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1〕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1—山西省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加快我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应用规模化、产业化进程,推动通信、导航、遥感等卫星应用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措施。一、支持北斗大规模深化应用(一)推进北斗在关键行业领域全面应用。在能源、电力、通信、广电、交通、金融、公安、水利、自然资源、地震、气象、测绘、农业、林业、粮食等领域涉及到定位导航授时(PNT)等功能需求时,实现以应用北斗为主,开展示范应用,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治理能力。把北斗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支撑,打造基于北斗时空信息服务体系的示范标杆。(责任单位:省政务信息局)(二)推进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普及应用。加快教育科研、健康养老、住房建设、旅游出行、特殊群体关爱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北斗普及应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紧贴百姓生活的新兴领域推广北斗应用,营造基于北斗时空信息服务体—2—系的智能、便捷、精准、高效的现代生活空间。鼓励在营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轨道交通上应用北斗,多渠道服务公众出行。(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相关部门)(三)支持北斗产业示范应用。支持省内企业申报国家级北斗应用示范项目,对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配套。鼓励企业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对我省企业与省外签订北斗产业合同的,按合同完成金额的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同一年内企业享受过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发展同类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防科工局)、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二、扶持北斗产业化发展(四)开展协同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北斗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北斗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对通过山西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军民融合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交易科技成果并在省内转化的省内北斗企业,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以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