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_卫生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5/content_6883811.htm1/7索引号:000014349/2023-00026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6日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发文字号:国办发〔2023〕17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总体要求2023/7/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_卫生_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5/content_6883811.htm2/7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二、明确各方职责二、明确各方职责(一)强化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协议签订、履行等情况的监督,促进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规范。强化对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以及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国家医保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省级医保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地市级以下医保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常态化监管任务。(二)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