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营乡中心幼儿园经费管理制度一、严格按上级批准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另立项目收费。二、幼儿园各项经费开支,必须报园长和中心校长审核批准。三、购物发票及公务费的开支须有经手人,验收人(证明人)和园长签字方可报销。四、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给教职工发放任何节假日补贴。五、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规定,并有经办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六、每月23号前,做好各类经费开支结算,报园长审核并公布,年终做好财务审计工作和经费预算决算工作。七、各项收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统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级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家长乱收费;严禁非财务人员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金库”。八、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出现幼儿伙食费、营养餐经费挪作他用的现象。九、各项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该走的程序一样不能少,做到先报告后使用。十、每学期由有关人员做好财务购置计划或修缮经费开支计划,报财务审核,园长审批,由有关人员执行。十一、幼儿园经费必须用于保证幼儿园正常运作和发展范围人使用,不得挪用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