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夜实验安全管理规定1.原则上不允许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每天22时之前实验人员必须离开实验室,如确需延长实验工作时间,最晚不能超过23时30分。各单位应组织所在楼宇若有值班人员,应每日对过夜滞留人员进行检查。2.确需开展过夜实验的,应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开展。当天必须过夜的实验,须在保证实验安全的前提下,填写《过夜实验申请单》(参考模板见附件),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负责人不在,可由其委托的实验室在编老师代签并说明原因),并报学院备案方可进行。过夜实验至少安排两人现场值守。3.如确定实验在安全可控范围内拟申请无人值守时,过夜申请单还须报学院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无人值守的过夜实验,须将实验装置周边清理干净,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品,并在实验处张贴明显标识。4.过夜申请单应张贴在实验室门口明显位置,当天有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过夜实验申请单校园/区楼宇房间号实验室负责人手机申请原因实验内容及安全隐患有人值守过夜实验人员1手机人员2手机过夜实验起止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实验室审批意见:同意该过夜实验申请,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学院备案意见:收悉该过夜实验申请,学院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管。学院安全管理员签名:年月日无人值守过夜实验过夜实验起止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实验室审批意见:同意该过夜实验申请,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同意该过夜实验申请,学院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管。学院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注:1.过夜实验且有人值守时,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并报学院备案后方可开展。2.过夜实验且无人值守时,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并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