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盘兴投资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0万平方米大理石新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审意见2016年3月11日,在铜仁市林业局指导下,石阡县林业局组织石阡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查验单位)、石阡盘兴投资有限公司(业主)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在铜仁市林业局对贵州省林业学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编制的《石阡盘兴投资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0万平方米大理石新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意见如下:一、该建设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的条件和范围。二、报告和设计编写单位资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编写依据充分,报告符合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要求。林地、林木的调查符合国家和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数据翔实可靠,材料内容齐全。三、项目使用林地对周边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生态效能、环境质量以及林业发展影响的评价和结论基本合理,项目采取的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客观可行。四、根据《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规定,石阡县石阡盘兴投资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0万平方米大理石新建项目拟使用林地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费用测算准确。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贵州省林业学校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调查编制的《石阡盘兴投资有限公司年开采加工100万平方米大理石新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要求按照与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按程序上报审批。评审组组长:二O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