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汇款和托收REMMITTANCECOLLECTION第二节托收托收的定义1托收的当事人2托收的种类3托收的业务流程4托收的利弊分析5出口商降低风险的措施6托收的特点7一、托收的定义收款人或债权人为了取得因劳务、商品和其他交易引起的应收款项,将有关单据交与本地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或债务人代收款项。出口托收和进口代收。二、托收的当事人委托人Principal托收行RemittingBank代收行CollectingBank付款人Payer提示行PresentingBank需要时代理Caseforneed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代收行/提示行委托人履行贸易合同履行委托代理合同(1)明确指示(申请书及意外出现时)(2)付费托收行执行委托人的指示;按常规处理业务;对过失负责代收行除托收行的责任外,还包括:保管好单据;通知托收情况。付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款。托收业务中银行1.没有审单的义务;对单据的形式、效力、内容不承担责任;2.对货物不负责;3.对拒付不负责;4.对单据等在邮寄中的遗失、延误及电传在传递中的错误、遗漏不负责;5.对不可抗力造成的银行营业中断不负责;6.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一项委托或任何有关的指示,但须以最快的方式通知;7.银行为执行委托人的指示而使用其它银行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出口商A向进口商B出口一批大蒜,双方达成协议采用D/P即期的方式进行结算,并且明确表示适用于URC522的规定。出口商将这批大蒜装船出运后,随即向出口地C银行提交了托收申请书和相应单据,而C银行始终没有给出口商A答复。当这批货物到目的港后,进口商B没有收到出口商A通过托收行给其寄来的海运提单等单据,无法迅速提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批大蒜开始腐烂,进口商B没有办法只好向出口商A发电要求速寄单据,出口商A也感到莫名其妙,要求C银行给其答复。C银行的解释是:它自始至终没有答应为其办理托收业务。与此同时,由于当时出口商A向其提交托收指示及相关单据的时候恰逢周五下午,C银行借故没有来得及通知出口商A,等到下一周的银行工作日时,已经是两天以后了;同时由于银行业务的复杂性又耽搁了一段时间。但等出口商将单据重新寄交进口商的时候,此批大蒜已经出现了大范围的腐烂。出口商A只有降价处理给进口商B,损失惨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和托收行是契约关系关系;托收行和代收行也是契约关系;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和付款人?(一)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出口商用托收申请书发出指示,形成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