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城市建筑UrbanismandArchitecture/2023.03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要求[1]。新常态下注重内涵的城市更新实践被赋予了新的政策使命和治理意蕴。城市更新作为一种复杂的经济活动,空间利益格局复杂,其本质被认为是“以空间为载体进行资源与利益再分配的政治经济博弈”[2]。城市更新过程表现为参与各方(包括居民、政府、开发商等)之间从自身目标出发进行空间权益博弈的过程。图罗克也指出,城市更新通常由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活动的不同形式的参与者构成,合作形式多种多样[3]。基于此,城市更新中的关键在于空间权力的运作和互动。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自身的行动逻辑就成了解释城市更新的重要线索[4]。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实质是一种利益关系的变革,是权力和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社会经济格局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的变化成为影响制度变迁进程和更新改革方式选择的关键。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的视野,尝试解析我国城市更新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并以深圳、广州城市更新的实践为例,深度解读资本、权力驱动下城市更新的制度缺失。在此基础上,提出治理型城市更新模式,重构政府—市场—社会影响力,重塑地方政府、资本和社区的合作伙伴式关系。2理论视角:制度缺陷与多元利益协调困境2.1制度缺陷:权利与资本驱动下大规模城市更新的“路径依赖”现实的城市更新过程中有大量事实表明:尽管大规模更新存在诸多问题,如地价上涨、房价飙升、旧城居民安居困难重重,以及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巨大破坏等,但这摘要城市更新在要求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宏观语境下要逐渐转变为强调内涵提升的城市更新。多元主体权力失衡是当前城市更新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以深圳和广州为例,介绍它们的更新思路和政策利弊,寻找城市更新中制度的缺陷,探索制度创新,提出以达成社会共识为前提,重构政府—市场—社会影响力框架为特征的治理型城市更新,强调通过有效的制度路径实现利益相关方之间利益、权利相对均衡的更新局面,为我国城市更新模式转型提供有益参考。关键词制度变迁;城市更新;利益主体;深圳;广州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ADOI10.19892/j.cnki.csjz.2023.03.12AbstractUnderthebackgroundofimprovingnationalgovernancecapabilities,urbanrenewalhasalsoplacedmoreandmoreemphasisontheimprovementofconnotation.Atpresent,theimbalanceofpowerofmultiplesubjectsintheprocessofurban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