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一节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GATS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和分类跨境交付(crossboardersupply),是指从一成员国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国的境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资金等跨境。这种方式特别强调买方和卖方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或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它与一般的货物贸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国际电信、信息服务或卫星电视等。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服务消费者移动到提供者境内享用服务。如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或求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是指一成员国的服务者通过在其他任何成员国境内的商业存在而提供服务。商业存在实际上就是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是GATS中最重要的一种服务提供方式。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nel),是指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即允许其他国家的人员进入本国提供服务。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资行为。如一国电信服务营销专家受聘于国外从事电信服务营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BOP(BalanceofPayment)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和分类国际收支平衡表包括经常账户、资本与金融账户、错误与遗漏账户。服务贸易被列入经常账户项下,是指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服务的输出入。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不是以国籍为标准,而是以交易者的经济利益中心所在地为依据,即从事生产、消费等经济活动和交易达一年以上的所在地。IMF规定,企业、非营利机构和政府等法人以及自然人,不论其来自何国,只要他们在所在国从事一年以上的经济活动与交易,就是所在国的居民。《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问:在BOP下,哪些属于国际服务贸易?在GATS下,哪些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由B国所有某商业存在A国常驻单位由A国所有单位(1)由B国所有的其他单位由其他国所有的单位(2)(3)A国经济领土边界由B国所有的单位(6)B国常驻单位由A国所有的单位其他国家包括A国所有的单位(7)B国经济领土边界由B国所有的单位其他单位其他国家常住单位(4)(5)其他国家j经济领土边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国际服务贸易中大多数服务具有无形性国际服务贸易中部分服务具有不可贮存性国际服务贸易存在生产要素跨国界的移动国际服务贸易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