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自力更生的伟大精神。实现“我无困难我帮人,我有困难人帮我”的最终目标。总公司设立医疗和困难家庭联合互助基金会。资金来源按“职工出一点、公司拨一点”的办法筹措经费,实行“工会牵头、党政重视支持、企业统一筹集、职工自愿参加”的工作原则。1、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基金来源:每人每年120元的会费,总公司拨付的每年50000元基金费和各公司、部门的违规处罚金收入。2、交费方法与时间:基金会费每年一次性交纳,一经交纳不再退还。(员工基金会费由各公司代收后再交纳总公司,交费时需附参加人员名单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生、失效时间: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以基金会费交纳到帐日期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生效至其所交基金会费期满时失效。4、享受补助人员:参加基金会并在公司或部门内任职的员工。5、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金补助申请方法与补助条件及标准:①申请方法:因本人或爱人和子女生大病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核实符合补助对象的,生病凭县级以上医院发票、病历卡、自然灾害凭乡镇、街道一级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报总公司领导和工会审批;②补助条件:本人生病扣除各类医疗保险已报销部份后自理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者,爱人和子女扣除各类医疗保险已报销部份后自理医药费10000元以上者,受自然灾害损失20000元以上者;③补助标准:本人生病凭相关证明补助50%医疗费,最高不超出10000元/年;爱人和子女生病凭相关证明补助30%医疗费,遭受自然灾害凭相关证明补助10%损失费,爱人和子女生病和自然灾害损失最高补助限额10000元/年。二、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在各公司部门的发布贯彻责任人为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对按照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执行的公司和参与基金会的员工(以上报表格和到款情况为依据),由总公司基金会按照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给予补助。没有上报表格的公司和部门,如总公司收到员工的申请补助报告,经查证属于非本人不愿参加基金会的员工,总公司基金会将给予《医疗和困难家庭互助条例》的50%补助,该补助费用由分公司或部门总经理个人承担,在工资或奖金中扣除,对自己本人不愿参加互助基金会的员工,总公司基金会一律不给予补助。三、各公司、部门的员工违规罚金没有按照公司管理条例将50%罚金汇入总公司困难家庭互助基金账户的公司、部门,按未贯彻落实论处,员工符合补助条件时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