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已搜索无重复)案例分析: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我本以为一稿多投(DuplicateSubmission)与重复发表(Redundant(orDuplicate)Publication)的是同一回事,可仔细回想和分析一下,发现有些“一稿多投”的作者还真的没有“重复发表”的动机。作为编辑,我们时常遇到作者收到退改意见后坚持要求撤稿的情况,不久前,一位博士生作者坦白自己是一稿四投,并且是奉“老板”之意而为的,当我们与这位“老板”沟通时,他竟然振振有词地表示:为了学生能准时毕业,我们只有一稿多投,但我们最后只选择一种能最先发表的期刊,这不能算作重复发表吧?还有,有些给国内“高水平”英文刊投稿的作者,其目的为了获得评审意见和英文润色,在稿件的评审、修改、文字加工等完成之后,看作者校样时再提出撤稿,理由是“还需要增加一些新的研究结果和讨论”、“感觉还不满意”,等等,最终目的是要把通过“骗改”而得到提高的稿件投到国外的“高级别”期刊发表。我不知道有多少重复发表是在上述过程中“阴差阳错”造成的,但我丝毫不怀疑有相当多数的重复发表是作者蓄意而为的:有些内容和形式完全相同的论文十余次重复发表;有些重复发表的论文实质性内容相似,但形式上显然经过了作者的刻意“装扮”。从编辑角度看,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的性质是同样恶劣的,因为它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并且,如果一稿多投演进为重复发表,就会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不仅有违版权法,而且也对依据论文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造成冲击。当然,某些期刊编辑高高在上,作者的投稿和问讯宛如石沉大海,从而使得作者不得已而一稿多投乃至重复发表,这是期刊编辑需要深刻反省的。2001年Schein在一篇题为“重复发表的外科学论著:冰山一角?”中披露:1998年发表于三种国际顶尖外科学期刊的660篇论文中,约有1/6涉嫌重复发表。据悉,爱思唯尔即将在其平台上提供剽窃稽查工具CrossCheck(http://china.elsevier.com/latest.htm#045),不知道这在出版界能否起到“国际警察”的作用。如果抽样调查一下国内科技论文重复发表的比率,结果也许会令人很吃惊。我见过“中国知网”(http://epub.cnki.net/grid2008/index.aspx)有关查对重复发表新功能的演示,估计我国科学界和编辑界拥有快速稽查重复发表的工具也已为期不远了。Jerome将重复发表的动机总结为:为了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作者本人认为论文内容有变化不构成重复发表;学术评价与奖励体系助长了某些急...